1.本公司一百零七年度营运计画案。
2.薪资报酬委员会建议案。
3.承认一百零六年年度个体及合并财务报告。
4.通过一百零六年度盈余分配案。
5.讨论修订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案。
6.讨论修订本公司“道德行为准则”案。
7.讨论修订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案。
8.讨论修订本公司“会计专业判断程序、会计政策与估计变动之流程”案。
9.讨论修订本公司“内部重大资讯处理作业”案。
10.讨论委任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一百零七年度财务报告查核签证及报酬案。
11.通过召开民国一百零七年股东常会。
12.通过本公司一百零六年度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案。
13.出具本公司一百零六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14.修订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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